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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球Top加密货币交易所权威推荐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债券市场发展初探
从近年来民营企业科创债券市场发展来看,2021年以来,科创债券持续对民营企业提供支持。2021至2025年,民营企业科创债累计融资达到3477.10亿元,累计支持民营企业达到100家。民营科创债发行规模呈现逐年快速增长态势。其中,2024年,民营企业科创债发行额达到933.16亿元,同比增长101.35% ;2025年发行额达到1712.04亿元,同比增长83.47%。近年发行的民营企业科创债支持领域以汽车、基础化工、有色金属、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等行业领域为主。有针对性的增信机制对民营企业科创债券市场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具有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共同特性,包括知识和技术密集、注重创新和实用价值及成果保护、研发投入力度大、研发创新风险大(且有技术路线被颠覆风险)、政策影响深远、具备创造和引领新消费潜力、资产轻型化现象普遍、行业竞争环境复杂激烈等。尤其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迫切,然而财务状况不稳定,加之相对于国有企业偏弱的外部支持(股东和政府支持)条件以及债券市场高门槛准入特征等,使得民营科技型企业普遍面临债券融资难、融资贵的局面。
顺应科技强国战略实践需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有待加强信贷、债券、股票等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支持。债券市场作为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凭借其资金规模庞大、期限灵活、品种丰富等优势,有条件成为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改善融资环境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国家层面已明确将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展壮大作为金融工作的重要方向。202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等五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明确提出强化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和产品创新,持续发挥“第二支箭”(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撬动引领作用,并且提出抓好“科创板八条”等政策落实落地,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其中第二十五条提出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平等获得直接融资”,为加强民营企业科创债券融资提供了法制环境基础;5月,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可通过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投向科技创新领域,重点引导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该项政策对于我国债券市场“科技板”启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为科创债券市场更好助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带来重要机遇。
2021年以来,科创债券市场持续对民营企业提供支持。2021至2025年,民营企业科创债累计发行额达到3477.10亿元,累计支持民营企业达到100家。图1显示,民营企业科创债发行额呈现逐年快速增长态势。其中,2024年民营企业科创债发行额达到933.16亿元,同比增长101.35%;2025年发行额达到1712.04亿元,同比增长83.47%。其中,2025年5月上旬以来截至2025年底,债市“科技板”发行的民营企业科创债达到1439.66亿元,支持民营企业达到86家,其中包括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著名民营企业。
从民营科创债支持的行业领域来看,图2显示近年发行的民营企业科创债支持领域涉及三次产业诸多领域,尤其以支持汽车、基础化工、有色金属、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等行业领域民营企业为主。从不同区域企业发行的民营科创债券来看,图3显示,2021至2025年,民营企业科创债券累计发行额明显以浙江(1380.4亿元)、广东(447.14)、江苏(301.3)、四川(273亿元)、湖南(240亿元)等省居多;尤其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浙江、广东、江苏合计发行的科创债金额占全国比重达到61.22%。
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信息显示,近期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交易商协会组织中债增进公司及市场成员,全力推动首批运用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项目正式落地。2025年6月18日,毅达资本、金雨茂物、君联资本、中科创星和东方富海5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获分担工具增信和投资支持,并完成发行,规模合计13.5亿元。分担工具采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担保增信等多样化增信措施,并汇聚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等各方合力。本文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创设的科创债风险分担工具,通过提供担保增信等支持,为民营股权投资机构积极发行科创债券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提供了“安全垫”和“引流渠”的作用,有助于撬动更大规模的社会资金支持民营企业推进科技创新。
与此同时,近期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等市场化增信工具也为民营科创债融资提供助力。如2025年12月,福建首单民营中长期科创债——25弘信电子MTN001(科创债)就通过创设CRMW成功发行,帮助民营企业——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降低了融资成本。Wind资讯统计显示,2025年12月“25弘信电子MTN001(科创债)”发行面额为2亿元,发行期限为2年,发行票面利率为3.48%,该券发行时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一是发行规模明显相对偏小。2021年1月至2025年4月,民营企业科创债券累计发行额占同期科创债券发行额比重仅为7.61%,同期地方国企、中央国企科创债券发行额占比分别达到46.66%、42.81%。2025年5月债券市场“科技板”开市以来截至2025年底,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科技板”融资额仅占债券市场“科技板”发行额的7.71%,同期中央国企、地方国企通过债券市场“科技板”融资额占比则分别达到47.89%、39.58%。
二是针对科技型民营企业自主发行科创债的支持力度还有待显著增强。2025年5月至12月,债市“科技板”支持的民营企业发行人共计86家,剔除民营银行、非银金融机构之后剩余70家,这70家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金额为1348亿元;同期支持的国有企业发行人则共计653家,剔除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则为485家,这485家国有企业发行科创债金额合计12367.84亿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从互联网大数据看中小企业发展(2025)》显示,截至2025年9月,全国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而民营科技型企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从互联网大数据看中小企业发展(2025)》还显示,截至2025年9月,在6348.7万户中小企业中,98.2%的经济类型为民营中小企业;这可能间接表明,全国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其中巨大部分属于民营企业。]。与全国庞大的民营科技型企业数量相比,现行债市“科技板”针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仍然偏弱。
当前科创债券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存在的不足,其原因包括多个方面。首先,科创债券从总体上发展还不够成熟,尤其债券市场“科技板”刚刚兴起,还有待大力发展。其次,民营企业自身存在局限性,尤其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经营和财务风险较大,研发创新面临较大的的资金压力和创新成果前景的不确定性,众多创业期、成长期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缺乏稳定盈利能力。再次,增信机制发展不够充分,绝大部分民营企业科创债券未获增信支持。第四,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不够多元化,债券市场以稳健型投资者为主,对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券缺乏投资积极性。
一是加强针对民营企业科创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评价服务能力建设。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债难,其中一大问题在于信息不对称和信用支撑力度偏弱。其进一步的问题之一在于,传统信用评级体系主要关注债券发行企业的经营规模、资产负债率等历史财务数据,通常难以准确评估民营科技型企业的技术价值和成长潜力,传统信用评级体系对于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往往不够友好。通过加强科技型企业评级和评价方法建设,则有助于信用评级和信用评价机构更好发掘包括民营科技型企业信用价值,提升民营企业科创债券发行主体信用质量,并且改善民营企业科创债券市场的信用信息不对称矛盾,从而提高民营企业科创债券市场投融资效率。建议债券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场各方加强鼓励信用评级机构推动科技型企业信用评级技术体系的创新及其市场化应用,打破以经营规模等财务数据为重心的传统信用评级思路,更多关注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研发团队、技术壁垒、市场前景等“软实力”,充分合理挖掘与揭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债券市场主体和债项信用状况,为广大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民营企业科创债券市场信用信息服务。
二是构建多元化的民营企业科创债券增信体系。针对政府与市场筛选出的优质民营科技型企业,推进定制化增信服务方案建设,帮助更多民营科技型企业合理利用信用担保、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等工具,实现民营企业科创债券信用增进效果。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担保机构等共同构建针对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风险合作分担机制,为优质民企科创债提供政策性的债券融资担保支持,助力具有科创实力的优质民营提高获得科创债融资机会。积极发展科技保险分担风险工具,推动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民营企业科创债的信用保证保险,以及覆盖研发中断、成果转化失败的科技项目保险,构建助力民营企业科创债市场风险分散的“安全网”。
六是加强民营企业科创债券全流程运行规范与监督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债券市场“科技板”整体运行框架下,积极深化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市“科技板”的发行申报条件、发行人信息披露、债券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核心规则一体化建设,从而减少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科创债券市场主体的监管套利空间。深化民营企业科创债券信息披露机制建设,以加强民营企业科创债券的信用信息披露约束、募集资金用途(资金使用绩效)信息披露约束,以及加强中介机构对于民营科创债券市场主体尽职调查等方式,促进民营企业科创债券资金滥用行为防范。与此同时,建议强化针对民营企业科创债券资金用途的民营企业科创债券发行人属地管理,针对民营企业滥用科创债券资金行为,择时启动民营企业所属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管理部门问责机制。
2026-02-13 16: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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